廊坊市医疗废物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时间:2020-04-13 来源:撰稿人:赵凯 撰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廊坊市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廊坊市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报批版)--2020.4.13(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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