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的公示
时间:2021-12-05 来源:撰稿人:赵凯 撰稿单位: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的公示
2009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与创冠环保(廊坊)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翰蓝(廊坊)固废处理有项公司)签订了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于2012年建成,2015年投入运营。截至2020年年底,该项目累计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215万吨,为我市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保证我市生活垃圾正常处置,按照《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我局拟按程序申请调整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我局聘请专业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了《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调整评估分析报告》,并进行了专家论证,拟申请将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由2009年的58元/吨调整为94元/吨,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据实结算。
特此公示。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反馈。
联系人:侯爱松 联系方式:0316-2114957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曙光道24号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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